高名衡(?—1642年),字平仲,號鷺磯,山東兗州府沂州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三甲第二百四十名進士[1]。历官如皐、兴化知县。十一年官至云南道监察御史,十二年巡按河南,以守城有功,晋升為兵部左侍郎。
坚守开封
参见:开封围城战
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率军攻开封,高名衡率官兵固守,李自成急攻不下,撒走。是年十二月,李自成再攻开封,不下。崇禎十五年,李自成再攻开封。名衡與推官黃澍、陈永福、王燮、御史严云京等守開封,粮饷日匮,城内饿死大半。九月十五日黄河决口,十六日洪水入城,开封城内一片汪洋。[2]開封城被淹沒後,名衡遇救得出,罷官歸鄉。
殉国
崇祯十五年(1642年)清兵陷沂州,高名衡夫婦殉國。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谥忠节。後世輯有《高忠节公遗集》。
参考资料
-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高名衡,鹭機,書二房,丁酉正月初九日生。沂水人,戊午五名,会二百四十六,三甲二百四十名。户部政,壬申授如皋知县,癸酉调兴化县,丁丑行取,戊寅钦选雲南道御史,己卯河南巡按。曾祖梧。祖大同。父珩,州判。
- ^ 黃河為何決堤?史料記載不一。一說是賊兵所為,一說是明軍官所為。例如:《明史·庄烈帝本纪》说“九月壬午,贼决河灌开封”。《明史紀事本末·李自成之亂》的說法是“巡撫高名衡、推官黃澍等城守且不支,恃引河水環濠以自固,更決堤灌賊,可潰也。”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明史卷二百六十七》,出自《明史》
參見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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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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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興化縣知縣 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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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周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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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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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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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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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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