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夔(1586年—?),字章甫,號五茂,福建閩縣[1](清屬福州府)人。明朝政治人物。
早年
周之夔出生於萬曆十四年(1586年),少年與周鶴芝和林正亨是同學[2],十三歲時進入縣學就讀,天啓四年(1624年)中順天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考上進士[3],擔任蘇州府推官一職,管理兌漕糧倉,後來因為溝通不良,於是辭官歸鄉[4][5]。
復社
周之夔曾加入復社,與錢謙益、瞿式耜友好,主講過壚冊書院。周之夔因為自己名氣高而自負,不被復社其他成員所接受。有一次他與張溥產生仇怨。後來周之夔被罷官,他就懷疑是張溥暗中搞鬼。聽說陸文聲上書攻擊復社,就跟著上書說明自己因為張溥而失去官職,並且告狀說明復社的惡行。但是巡撫張國維說:「周之夔失去官職,與張溥無關」[6]。
南明
隆武元年(1645年),明紹宗曾任命他為考選推官、翰林院編修與監軍等職[7][8]。丙戌(1646年)春,徐孚遠從松江浮海進入福建來招兵買馬。大學士張肯堂因為周之夔熟悉海道而推薦他到徐處服務,後來被任命為兵科給事中[9][10][11]。後來南明兵敗後遁入佛門[12],以賣字畫謀生,另有一說在永曆二年(1648年)1月因清軍入城而被殺[13][14]。
著作
周之夔著有《棄草集》。收錄於《閩海贈言》的有〈沈將軍鐃歌鼓吹曲〉與〈贈沈大將軍總戎登萊〉等文。
注釋
- ^ 有一說為福建莆田人,見《復社紀略》卷之二
- ^ 西亭凌雪著,《南天痕》卷二十四 列傳三十七 武臣傳 周鶴芝傳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周之夔,五茂,礼记房,壬寅五月十二日生。闽县人,甲子五名,會一百五十五,三甲十八名。户部政,授苏州府推官。曾祖梦桂。祖文儷。父仕皆。
- ^ 《福建通志》:周之夔,字章甫,闽县人,崇祯辛未进士,为人负气节,任事敢言,授苏州推官,督兑漕粮。会太仓知州劉士斗狥其州人,议欲以本州输额派各邑代匀,之夔不忍邑民重困,坚执弗從,以此忤时,弃官归。傭书画自給,后居僧寺中卒。
- ^ (乾隆)《泰寧縣志·卷之六》鈔本:周之夔號五溪閩縣人古學淹博卓犖冠時以恩薦入成均天啟甲子舉京闈第五名噪都下崇禎二年任學諭愛士課業多所裨益辛未成進士授蘇州監兌推官督漕志在體國愛民雲間諸穹宦各持門户力撓之且擠排焉幸懷廟原其忠不罹於害泰人士於詩古文字學復還大雅猶佩其德造云。
- ^ 徐鼒、徐承禮:《小腆紀傳》卷第五十七
- ^ 三餘氏著,《南明野史》卷中 紹宗皇帝紀
- ^ 佚名撰,《思文大紀》卷三 卷四
- ^ 佚名撰,《思文大紀》卷八
- ^ 溫睿臨,《南疆繹史》 卷二十一 浙中閣部留守舟山殉節諸臣列傳
- ^ 倪在田著,《續明紀事本末》卷之七 閩海遺兵
- ^ 查繼佐,《東山國語》閩語二
- ^ 查繼佐、張煌言著,《魯春秋》監國紀
- ^ 《罪惟錄選輯》 紀 魯王監國
參考文獻
- 《福建通志》道光舊志 卷三十 周之夔列傳
- 《明史》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張溥列傳
- 《明史》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溫體仁列傳
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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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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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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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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