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確,號景雲[1],湖廣黃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大同巡撫石崑玉之孫,长兴知县石有恒之子。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吏部观政,初授丹徒县知县,崇禎六年,接替童兆登,擔任南直隶常州府宜興縣知縣[2]。九年任應天府乡试同考官,本年丁忧去职。十二年起补山西洪洞縣知縣。
参考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石確,景雲,诗五房,丁未三月初十日生。黄梅人,辛酉九名,会八十八,三甲一百七十五名。吏部政,授丹徒知县,癸酉调宜兴知县,丙子應天同考,本年丁忧。己卯补山西洪洞知县。曾祖承芳,户部主事。祖崑玉,都御史、庚辰。父有恒,赠太僕少卿、己未。
- ^ 《宜兴县志》:石確字景雲,崇祯間由丹徒知县调任宜兴,時宜兴民变初定,確先聲所至,羣不逞望風膽落。確廉其渠悪,次第除之,乃均賦役,兴文学,理冤滞,蠲赎鍰。隣境震於寇警,確不动声色,阴为固圉致胜之策,未尝役一人,敛一钱,后以忧去,邑人为立德政碑
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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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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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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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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