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鼎(?年—?年),號受吾,山东济南府武定州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山东乡试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户部观政,授魏县知县,七年调良乡县,九年升兵部车驾司主事,改职方司员外郎,十年升车驾司郎中,十一年升河南按察司大名道副使,十三年丁忧归乡[1]。
參考文獻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吴鼎,受吾,書四房,庚戌三月二十二日生。武定人,庚午乡四十五,会三百二十二,三甲八十名。户部政,授魏县知县,甲戌调良乡县,丙子升车驾司主事,改职方司员外,丁丑升车驾司郎中,戊寅升大名道付使,庚辰丁忧。曾祖登。祖進元。父方。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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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吳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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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良鄉縣知縣 1634年-16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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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馮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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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山東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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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8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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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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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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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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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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