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翥(16世紀—17世紀),字威丹,號儀明,南直隸安慶府宿松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張鳳翥於天啟四年(1624年)中舉人[2],崇禎四年(1631年)成進士 [3],户部观政,任浙江嘉興縣知縣,有清勤之名。崇祯七年(1634年)因父喪回鄉守制。崇祯九年(1636年)服喪期滿,補任仁壽縣知縣。次年陞任刑部广西司主事。崇禎帝召對時,以饮酒发狂[4],十二年降职为開封府照磨。十三年升承天府推官,後擢任湖廣承德道兵備副使,負責守衛顯陵,單人匹馬騎招安流寇。
其後張鳳翥得薦推巡撫,未就任正值李自成東下,他親自登城守衛並激勵士兵,部下開門迎接闖軍,他身受三刀,帶傷到武昌招募義勇圖謀恢復,不久傷重去世。子張燦有文武才略但早卒[1][5]。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四·列傳第三十》:張鳳翥,字威丹,宿嵩人。崇禎四年進士。歷嘉興、仁壽知縣,以慈得民,累擢承德副使,護顯陵。部屬降,鳳翥受三刃,扶創走調鄂兵恢復,卒於道。
- ^ 民國《宿松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一》:張鳳翥……天啟甲子第 名(舉人)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张凤翥,溏存,诗三房,乙巳七月二十一日生。宿松人,甲子四十四,会二百五十四,三甲一百二十八名。户部政,授加兴知县,甲戌丁忧。丙子补仁寿县。丁丑升刑部广西司主事,己卯降開封府照磨,庚辰升承天府推官。曾祖彦仁。祖中策,俱儒士。父允经,未從典史。
- ^ 《玉堂荟记》:屠愚仙荐张凤翥为边才,召对文华殿,至日斜上始出,而凤翥自辰入,饮酒己成大醉,同召数人,见其语状潦倒,谓不可入。凤翥力争欲入,奋袖喧呼,至左阙门。守门中贵复加留阻,凤翥怒拳殴之,复操俚语呼曰:皇帝老官召我,何人敢阻。由是数人力遏之而止。然上已知矣。诸人对毕,上问张某何不至?对曰:适在郊外较射,射毕饮酒不敢入。上曰:想是酒醉发狂,不怿而罢,屠于次日疏引罪也。
- ^ 康熙《安慶府志·卷十五·人物志》:張鳳翥 號儀明,明崇禎辛未進士,授嘉興令,以清勤著聲,外艱歸。服闋補仁壽令,兩地皆俎豆之,陞戶部主事,時丰采赫奕,崇禎召對文華,擢兵備副使分守承德護顯陵,單騎招安土寇。薦推巡撫,未任值闖逆東下,親自登陴,嚴城守、勵士卒,郡屬開門迎賊,翥身受三刃扶創走郢鄂,募勇敢為恢復計,傷重勞深,尋卒于道,朝士莫不哀之。子燦有文武才器,早遊庠惜殀。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四·列傳第三十
- 民國《宿松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一
- 康熙《安慶府志》·卷十五·人物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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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康元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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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嘉興縣知縣 1631年-16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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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羅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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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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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仁壽縣知縣 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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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廖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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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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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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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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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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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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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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