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益達(?—?),字逵夫,陝西鳳翔縣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崇禎三年庚午科舉人,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三甲第七十一名進士[1]。丁忧归乡,七年授官宁晋县知县,九年调北直隸清苑縣(今河北省清苑縣)知縣。[2]
註釋
-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潘益达,逵夫,書三房,乙巳十月初二日生。鳳翔人,庚午十五,會二百十七,三甲七十一名。刑部政,丁忧,甲戌授宁晋知县,丙子调清苑县。曾祖隆。祖世亨。父守德。
- ^ 《鳳翔縣誌·卷之五》頁四:崇禎辛未科 潘益達,直隸清苑縣知縣。
參考資料
- 韩镛,《鳳翔縣誌》,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刻本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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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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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寧晉縣知縣 1634年-16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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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曹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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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左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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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清苑縣知縣 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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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萬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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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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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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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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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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