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象美(1592年—1645年),字幼繩,號愚仙[1],浙江平湖縣人。明末官員。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吏部观政,授行人。七年回籍。十年行取,十一年對策稱旨,改翰林院检讨,東宫講讀,疏薦倪元璐、李邦華等三十七人,十三年閑住罷歸。築園郡城,建百丈廊,極泉石之藝。乙酉(1645年,清順治二年)与总兵陳梧一同反清,为亂兵所害[2]。
有婢紅葉死於家,屠象美到城外安葬,婢女突然甦醒。錦衣衛得知此事,趁機勒索不成,於是上奏。屠象美因此去官,冠帶閒住[3]。[4]
軼事
清朝抱阳生编的《甲申朝事小纪》,有一篇《妄动殃民》,写到明末嘉兴翰林屠象美:“屠象美,字幼绳,嘉兴人。崇祯末年,以知县行取为翰林检讨。时年五十馀,稍有文墨,素无筹略。且身最好色,姬妾三四十人,每夕必八人进御。衣饰一样,妆束歌舞,日夕欢娱。身躯孱弱,如满奋畏风。暮春天气,每出拜客,犹必用绒轿衣围。向住平湖县,后住郡城东门外百丈廊花园,富贵骄淫之极。其受怀帝知遇,身死自其本分。奈何孟浪作事,以一郡民为其池鱼乎?……屠为解元宋羽皇亲家,其子宋镇英乃屠女婿。”
註釋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屠象美,愚仙,易一房,癸卯九月十二日生。平湖人,辛酉二十一,會一百一名,三甲五名。吏部政,授行人,甲戌回籍。丁丑行取,戊寅翰林院簡討,庚辰閑住。曾祖鉉。生祖景彦。祖鲁。嗣祖晋,庠生。父佳徵,庠生。
- ^ 《平湖縣志》
- ^ 《玉堂荟记》:至屠愚仙象美红叶一事,更属秽媟,以闺房不堪道之事而腾章奏、烦处分,何为也哉!屠愚仙荐张凤翥为边才,召对文华殿,至日斜上始出,而凤翥自辰入,饮酒己成大醉,同召数人,见其语状潦倒,谓不可入。凤翥力争欲入,奋袖喧呼,至左阙门。守门中贵复加留阻,凤翥怒拳殴之,复操俚语呼曰:皇帝老官召我,何人敢阻。由是数人力遏之而止。然上已知矣。诸人对毕,上问张某何不至?对曰:适在郊外较射,射毕饮酒不敢入。上曰:想是酒醉发狂,不怿而罢,屠于次日疏引罪也。
- ^ 《三垣筆記》:予同籍屠翰林象美崇禎辛未,平湖人,有婢紅葉,因內笞棰死,或曰以不謹死。瘞之郊,忽蘇,呼聲聞於外,發視則活。錦衣衛勒象美賄不得,奏聞,尋冠帶閑住。時予以言善,同辭朝,人嘲之曰:「李給諫風節,屠翰林風流。」
參考書目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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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00名 (名次略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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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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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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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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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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