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羅馬字是一套漢語官話漢字拉丁化方案,曾是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它和通字方案一樣使用複雜的拼寫規則來標示聲調,不像其他方案要用到特定的“調號”或數字。
因為以拼寫來標調,國語羅馬字的拼音中不少字母也用來標示聲調,而不代表實際的音節。例如漢語拼音和威妥瑪拼音的ai,在國語羅馬字可寫成ai、air、ae,或ay(分別表示國語的四聲)。這裡的r不發聲,僅標示陽平聲。但陽平聲不一定以r代表,就像國語羅馬字的iou、you、yeou,或yow,對應漢語拼音和威瑪拼法的you。繁瑣的規則使國語羅馬字不便學習與運用,因而一直無法普及於社會大眾。但國語羅馬字不需特殊符號或數字標調。
由林語堂倡議,趙元任作主要研究,從1925年到1926年獲國語推行委員會協助,1928年9月26日由國民政府大學院公佈。它與當時已流行的注音符號並存,其後於1940年易名為「譯音符號」;林語堂還另提出簡化版[1],中華民國教育部稱「林語堂式」。在1986年1月它被修改為注音二式取代。
標示聲調是藉由加入或改變字母(替換另一字母),多為更動元音或雙元音。注意下表所指母音指 a、e、i、o、u、y 等字母(iu部分變化較特殊);濁音聲母則指 m、n、l、r 等字母。
以下是規則的例外字詞:
國語羅馬字使用不廣,公布後很多年仍多用威氏拼音。但其部分標調規則仍然在某些無法使用附加聲調符號的場合下被沿用,如現今中國大陸雖使用漢語拼音標示地名,但是為區別山西省與陝西省,乃將陝西省寫作Shaanxi Province,母音雙寫即是受到國語羅馬字影響。另外部分華人姓名也會沿用母音雙寫表示三聲或-r表示二聲的規則,如著名數學家陳省身(Shiing-shen Ch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