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拉·格列朗杰 (藏語 :འཕགས་པ་ལྷ་དགེ་ལེགས་རྣམ་རྒྱལ་ ,威利转写 :'phags pa lha dge legs rnam rgyal ,藏语拼音 :Pagbalha Gêlêg Namgyä ,1940年1月16日— ),四川 理塘 人,第十一世(不计追认)帕巴拉活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治人物,副国级 领导人 ,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西藏自治区 政协主席,以及中国佛教协会 副会长兼名誉会长[ 1] 。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任职时间最长的国家领导人。
生平
坐床
藏历第十六饶迥土兔年十二月八日(1940年1月16日),生于西康省 理化縣(1951年更名为理塘县 )理塘寺 附近的濯桑片区藏坝乡安多村。1942年被认定为西藏 昌都 强巴林寺 第十一世帕巴拉活佛 。十一世帕巴拉的认定乃由藏传佛教 高僧多吉羌帕邦卡 授记,经重庆国民政府 蒙藏委员会 藏事处处长孔庆宗 代表国民政府于1940年批准。帕邦卡仁波切所发复电为:“孔(庆宗)处长亲临讲述事宜经查审,理塘 宗巴纳鲁仓之子确系十世帕巴拉之转世灵童 ”。经国民政府批准后,1942年在昌都强巴林寺 为帕巴拉举办了坐床 典礼。[ 1] [ 2]
昌都战役
1950年10月6日至10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 发动昌都战役 。昌都战役爆发后,昌都孜雪(“孜雪”为帕巴拉活佛设在昌都强巴林寺 的政教机构)对如何应对当前局势进行了激烈讨论,“认为帕巴拉居于寺内极其危险,遂呈言请其避难。帕巴拉虽年幼,然沉稳并不慌张,经师和寺庙执事等不欲与寺庙分开。弹药库起火时,许多僧俗群众前往抢枪支。帕巴拉及经师等人纹丝不动,还规劝僧徒平心静气,不可制造混乱。”十一世帕巴拉作出了留在强巴林寺并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 的决定。根据帕巴拉的决定,昌都孜雪派出“孜”代表孜涅仁青顿珠、卓涅江村,“雪”代表涅青泽嘎等人,携带哈达 等礼品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同时,昌都孜雪还向昌都所属的十八头人发出了藏语 称作“达益”的加急信,信中要求不组织民兵或僧兵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对抗。[ 2]
1950年10月22日,帕巴拉亲自率领昌都强巴林寺人员,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的王其梅 副政委、吴忠 师长。王其梅副政委对帕巴拉未同解放军对抗,未出走国外表示高度赞赏。数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军长张国华 来到强巴林寺看望了帕巴拉,并传达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的指示:“毛主席和朱总司令对你没有参与对解放军的抵抗,也并没有出走,感到无限欣慰,并来电嘉奖。”195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 成立,帕巴拉·格列朗杰当选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1] [ 2]
从民主改革到平叛
1956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会见格列朗杰,当时的帕巴拉才16岁
1952年至1956年,帕巴拉在拉萨 色拉寺 学经,获格西 学位[ 1] 。
1956年4月、5月,昌都地区 计划在昌都进行西藏民主改革 试点,帕巴拉拥护民主改革,并主动要求在其管辖的俄洛地方14个“俄然”内开展试点。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庆前夕,帕巴拉作为西藏参观团名誉团长赴中国内地参观,受到毛泽东 等中央领导人接见。毛泽东对帕巴拉称:“你是昌都的大活佛,回去后要在西藏工委的领导下,以团结为重,以大局为重,为西藏的团结、进步、发展、繁荣作出贡献。”[ 2]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成立。1956年至1959年,帕巴拉·格列朗杰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1] 。
1959年3月,拉萨 发生大规模骚乱 ,帕巴拉·格列朗杰的哥哥、西藏 噶厦 堪穷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官员索朗降措 在拉萨街头被骚乱群众打死。同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发布命令,责成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 彻底平息“武装叛乱”,并且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 ,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由十世班禅 代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任命帕巴拉·格列朗杰、阿沛·阿旺晋美 为副主任委员。1959年4月3日,帕巴拉·格列朗杰发表题为《国务院的命令完全符合全藏僧俗人民的利益》的文章,拥护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的命令。[ 2]
1959年至1965年,帕巴拉·格列朗杰历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副主任、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昌都专署专员,全国政协 副主席[ 1] 。其间,他积极支持西藏民主改革 。1961年4月21日,中共中央 发出的《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称:“对阿沛 、帕巴拉等人以及其他愿意跟着党走的上层分子,同样应该坚持这个方针。稳定地团结了这些人,无论对于团结整个藏族,或者是对于国际斗争,都是十分重要的和必要的。”[ 2]
西藏自治区成立后
1965年至1979年,帕巴拉·格列朗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 。1979年至1993年,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 副会长、西藏分会名誉会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1993年起任第八至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中国佛教协会 副会长、名誉会长。[ 1] ,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会长。
帕巴拉·格列朗杰是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 第一次会议上,他连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 3] [ 4] [ 5] [ 6] 。此外他还担任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 1] [ 7] [ 8]
家庭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国务院 1 藏族部长省人大常委会 2 藏族主任 省政协 7 藏族主席
1957年3月-1962年2月
名誉会长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
1962年2月-1980年12月
名誉会长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
1980年12月-1987年2月
名誉会长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
1987年3月-1993年10月
名誉会长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 名誉理事
1993年10月-2002年9月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
2002年9月-2010年2月
名誉会长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 特邀顾问
2010年2月-2015年4月
名誉会长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2015年4月-2020年12月
名誉会长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2020年12月-
名誉会长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2009年9月-2015年9月
名誉会长 会长 执行副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常务理事 顾问
宪法 修改委员会(1980年)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