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金(1956年12月—),山东嘉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副国级领导人。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博士学位。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生平
山东省
1971年12月参加工作,任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1974年2月,任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1975年12月,任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1978年10月,在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1982年9月,在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读硕士研究生。1985年7月,进入山东大学法律系,任教师。1987年9月,任讲师(其间:1989年1月-1990年6月,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1992年1月,任讲师、主任助理。1992年12月,任副教授、主任助理。1993年4月,任副主任、副教授。1994年3月,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年12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年9月-2004年9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读博士研究生;2003年12月,正厅级、一级高级法官)。2004年2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2007年5月,任民建山东省委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监察部
2007年1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2008年5月,兼任中国监察学会会长。2012年12月,任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副主席,中国监察学会会长[1]。2016年12月,任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2]。2017年1月,不再担任监察部副部长[3]。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4],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分入第七组,并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委[5]。
全国人大
2018年,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民建中央主席。[6]
2020年12月,美国国务院宣布因香港問題制裁全国人大常委会14名副委员长,郝明金在列其中。[7]2023年3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上,继续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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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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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 | 历史 | 安丘贾孟店子(1941-1942) · 昌乐下灶户(1942-1943) · 安徽阜新三王寨(1943-1945) · 济南南圩子门外街(1945-1947) · 济南胜利大街(1947-1950) · 济南营盘街(1950-1951) · 北校区(济南小清河地区,历山学院校址)(?-2005) · 东校区(原山东省化工学校校址,现为济南市体校等)(2001-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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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12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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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程贻举、王少阶于民建九届四中全会辞去副主席职务
- ^ 注2:吴晓青、王永庆于民建九届四中全会补选
- ^ 注3:仇小乐、卢晓钟于民建九届五中全会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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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17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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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2016年12月15日十届十九次主席会议决定,马培华任第一副主席,郝明金任常务副主席
- ^ 注2:2016年12月17日十届中央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撤销施耀忠常委、委员职务,开除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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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22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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