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隆基(1896年7月30日—1965年12月7日),字努生,男,江西安福人,中国学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担任民盟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反右运动开始后被打倒,在那段时期有中国第二號“右派”之称,1986年,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在会上热忱肯定其革命贡献。[1]
生平
1896年生于江西省安福县枫田镇。1913年,考入北京清华留美预备学校。1919年五四运动中成为学生运动领袖。1921年赴美留学,先后入威斯康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政治学,后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2]。1928年回国,任教于上海光华大学,并参与创办《新月》杂志。1929年7月罗隆基在《新月》上发表《论人权》一文,认为“人权破产,是中国目前不可掩盖的事实”,需发动“人权运动”,“争回人权”,“国家的功用,就在保障人权”,还仿照欧美政治学说列举了35条“目前所必争的人权”。1930年11月因发表反对中国国民党一党专政的言论,被逮捕。被光华大学开除之后,到中国公学任教。[3]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罗隆基主张抗日。1932年1月,接受刘豁轩邀请,北上天津,担任《益世报》社论主笔;又接受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的聘请,同时兼任南开大学政治系教授。罗隆基在《益世报》上不断发表言辞激烈的社论,如《一国三公僵政局》、《可以战矣》、《再论对日方针》、《剿共胜利不算光荣》、《攘外即可安内》等,批评政府的对日方针。1933年秋,罗隆基的专车在海光寺附近遭到枪击,罗隆基险遭暗杀。此后不久,《益世报》由于受到压力,被迫辞退了罗隆基。主张抗日的宋哲元控制北平、天津地区后,《益世报》再次聘任罗隆基就任社论主笔,直到1937年8月天津被日军占领,《益世报》停刊。[4]
抗战后转移后方。是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中国民主同盟早期领导人之一。抗战胜利后从事民主运动,与周恩来、董必武等来往甚密。曾参加国家社会党,后与张东荪一起退出。
1949年9月以民盟代表的身份,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后任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森林工业部部长、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1954年,他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9月,他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期间并发言[5]。
1957年5月22日,中共中央统战部举行座谈会。罗隆基在会上发言,建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一个委员会,检查“三反”、“五反”、“肃反”运动中的失误偏差。而该委员会须由执政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三方面组成。这就是著名的“成立平反委员会”的主张,它与章伯钧的“政治设计院”,储安平的“党天下”一起被毛澤東称为三大右派政治理论。[6]
1957年6月被划为“右派”,接受一周三场的批判。[a]1957年7月,同居十载的女友浦熙修在中共的要求下公開「揭發」批判羅隆基,火力最猛,题为《罗隆基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指其為「披著羊皮的狼」,與其斷絕關係。[7][8]1958年1月26日被撤消民盟中央副主席职务,同月31日被撤消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與森林工业部部长职务。工资从四级降到九级。
1965年12月7日子夜,因心脏病在北京家中去世。
身后
1986年10月24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召开他90周年诞辰纪念会。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在会上热忱肯定其革命贡献,认为他是知名的爱国民主人士。
家庭及私生活
羅於1928年與在英國相識的法律系學生張舜琴結婚並一同回上海生活,翌年誕下一女(一個月後夭折),而羅也於1931年跟張離婚。1938年與沈小姐結婚(疑謬,據章詒和<無家可歸——羅隆基的情感生活>,此期間當與王右家結合)[9] ,1945年抗戰勝利后離婚。随后的日子曾跟史良、刘王立明、浦熙修、杨薇、羅儀鳳等多人戀愛,但沒有結果。[10]
著作
主要著作有《人权论集》、《政治论文集》和《斥美帝国务卿艾奇逊》等。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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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3月-1944年9月 1941年3月19日成立, 中国民主同盟前身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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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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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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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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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41年3月当选,同年10月辞职
- ^ 注2:1941年10月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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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1956年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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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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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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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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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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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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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张澜于1949年12月20日民盟一届第四次及第五次(扩大)会议上当选主席,1955年2月9日逝世
- ^ 注2:沈钧儒于1955年2月10日民盟中常会临时扩大会议上被推举为代理主席
- ^ 注3:沈钧儒于1949年12月20日一届第四次及第五次(扩大)会议上当选副主席
- ^ 注4: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高崇民于1953年6月8日民盟一届七中全会当选副主席
- ^ 注5:胡愈之于1953年民盟一届中常会第42次会议当选秘书长
- ^ 注6:张东荪于1953年5月被开除出民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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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月-1958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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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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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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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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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划去姓名者为1958年1月下旬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会第17次(扩大)会议认定的右派分子
- ^ 注1:章伯钧被撤消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降职为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 ^ 注2:罗隆基被撤消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保留中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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