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台語推薦用字,一般簡稱部薦字,為臺語書寫系統的漢字建議用字表,實施單位為中華民國教育部。
簡介
推薦用字於2009年9月中發布完700個字,並發布於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國語會)[1]的網站,免費供一般社會人士與學生等下載運用。現在可在教育部語文成果網獲得[2]。
台灣官方以4年時間整理的用字,第一批推薦用字於2007年5月30日頒布,共有300字[3], 2008年5月1日公佈第2批100字[4], 2009年10月2日公佈最後一批300字[5][6]。這700個字基本上已經標準化了台語用字。未來如果有需要再增加推薦用字的話,國語會將再補。
國語會選字標準
選用字之時,國語會的標準如下[7][8]:
- 使用本字:本字為意義相近,且發音與古代韻書反切相近者,臺灣傳統臺語文所用漢字多為傳統用字,例如「山」、「水」、「天」。部分台語用字與古漢語一致,例如「箸」(筷子)、「沃」(澆)、「行」(走)、「走」(跑)、「倩」(僱用)、「晏」(晚)、「食」(吃)、「青盲」(失明)、「才調」(本事)等。
- 訓用字(訓讀字):若是不清楚本字為何,則採用現代標準漢語中,用字接近台語字音與字意的字來做訓讀,例如「戇」(gōng)、「挖」(óo/ué)。
- 借音字:若是台語本字不清楚,再加上現代標準漢語無接近臺語字意的用字,而民間習慣使用音接近之字,則採用借音字,例如「嘛」(mā,也)、「佳哉」(ka-tsài,幸虧)、「磅空」(pōng-khang,隧道)等。
- 傳統習用字[9]:一些有本字,但已有大量通行的訓用、借音或台閩字(教育部稱這三種為俗字),或是本字過於艱深晦澀,則使用通行的俗字,不用本字,例如「會曉」的「會」(訓讀 ē,本字為「解」)[10]、「臺灣人」的「人」(訓讀 lâng,本字為「儂」)[11]、「你」(訓讀 lí,本字為「汝」)、「蚵仔麵線」的「蚵」(借音 ô,本字為「蠔」)[9]、「代誌」(借音 tāi-tsì,或認為本字為「事志」)[12]、田(訓讀 tshân,本字為「塍」)[8]。但是本字會被列為異用字,不視為錯字。
- 合音字:由於合音字的界線和用字都還有太多爭議,因此合音字仍以原本的多音節詞撰寫[13],例如落去(合音lueh)、佗位(合音tueh)、昨昏(合音tsa̋ng)、啥人(合音siáng)。但少數極常用的合音字,已受廣泛接受的,則有合音字,例如阮(「我人」合音)[14]、莫(「毋愛」合音)、袂(「無會」合音)[15]。
- 臺語有許多日語詞,教育部的臺語常用詞辭典皆為直接列出日文,並標註臺羅拼音,尚未有推薦用字。
現況上也配合台灣每縣市1到3位鄉土語言指導員,來幫助臺語的語言政策並藉以研發鄉土語言等課程發展。
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2008年10月17日公佈《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試用版),收錄一萬六千個常用臺語詞彙及單音字[16][17]。2009年10月國語會有計畫出版《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用字舉例
台語漢字 |
台羅音標 |
國語意義 |
台語漢字 |
台羅音標 |
國語意義
|
伊 |
i |
他 / 她 / 牠 / 它 |
仝 |
kâng |
相同的
|
予 |
hōo |
給、被 |
濟 |
tsē / tsuē |
眾多的
|
臆 |
ioh |
猜測 |
捒 |
sak |
推
|
耍 |
sńg |
玩樂 |
抾 |
khioh |
撿拾
|
擲 |
tàn |
丟擲 |
囥 |
khǹg |
放置
|
毋 |
m̄ |
不 |
歇 |
hioh / heh / hennh |
休息
|
睏 |
khùn |
睡覺 |
足 |
tsiok |
非常地
|
媠 |
suí |
美麗的、英俊的 |
䆀 |
bái |
醜陋的
|
踅 |
se̍h |
轉動、繞行 |
泅 |
siû |
游泳
|
捀 |
phâng |
端(手) |
縛 |
pa̍k |
綑綁
|
囝 |
kiánn |
兒子 |
攑 |
gia̍h |
拿、舉、抬
|
覕 |
bih |
躲藏 |
沃 |
ak |
澆(水)
|
甌 |
au |
杯子 |
蹛 |
tuà |
居住
|
刣 |
thâi |
宰殺 |
傱 |
tsông |
奔跑
|
睭 |
tsiu |
眼睛 |
賰 |
tshun |
剩餘
|
撨 |
tshiâu |
調整 |
倩 |
tshiànn |
聘用
|
挵 |
lòng |
撞擊 |
搝 |
giú |
拉、扯
|
喝 |
huah |
喊、吼 |
啉 |
lim |
飲用
|
徛 |
khiā |
站立 |
遐 |
hia |
那裡
|
問題與建議
推薦用字在推動初期受到不少質疑聲浪。2011年在教育部召開公聽會檢討首部官方版臺語辭典時,桃園社區大學劉志鴻表示,發布的七百個推薦字當中的四百多字有待商榷,有爭議的用字不宜貿然推行到學校教學及編成辭典。例如:
- 意為貧窮人的“散凶(散鄉)人”、“散赤(散食)人”、“瘦呷(瘦吃)人”。
而台中市海洋台語文研究學會理事長林紹良則認為,至少有一成要檢討修訂,舉例:
- 螞蟻非哺乳類動物,「狗蟻」建議應作「蚼蟻」;
- “公公、婆婆”依傳統古漢字應寫成“唐官、唐家”。[18]
推薦用字在公布初期,曾引發立法委員關注。立法院據此提出多次質詢。如:
- 2009-10-12立法委員陳亭妃質詢教育部公布第三批推薦用字。
- 2010-01-24(TVBS報導)立委李慶安:「教育部長杜正勝,你搞一些很奇怪的字,很困難的拼音之後,說都說不出來了,本來家裡媽媽還會教,到學校一學不會講了,結果我們用教會拼音,通用拼音、托羅巴拼音,結果不會唸,那你研究了半天,在研究什麼啊!」
- 2011-04-26(自由時報)立委管碧玲表示,語言採集成文字,要注重其「原始意涵及歷史淵源」,而非採用音譯法即可,音近但無意義,日本人也曾編過日台辭典,取原始意義建立文字資料。
現況
- 教育單位曾表示推薦用字並非強制標準,而是希望從日常生活例如卡拉OK伴唱帶開始推廣。因此也推出「臺灣閩南語卡拉OK正字字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