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的主題是公元12世紀到明代
女真族所用文字。关于17世紀後滿族所用文字,請見「
滿文」。
女真文(女真文: /dʒu-ʃə bitxə/[1])是女真族曾用来记录女真语的文字。女真语属滿-通古斯语系南通古斯语族。
女真语名词有10个格,有音节式、辅音式两种复数后缀。女真字結構簡單,筆畫有橫、直、點、撇、捺等。書寫方式自上而下,由右向左換行。女真字制定後,成為金朝官方通行文字,對金朝社會文化的發展意義甚鉅。
永乐年间四夷馆编写的《华夷译语》有女真馆杂字和来文,是研究女真文最主要的参考资料。1413年树立的永宁寺碑是现存唯一金朝灭亡之后的女真文碑刻,在黑龙江下游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乌利奇斯基区特林附近。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还在原金朝统治的其他区域发现女真文的石碑以及书册,包括俄罗斯、朝鲜和蒙古国。
使用
女真文创制于12世纪金朝建立後不久,与汉字同为官方文字,有大字、小字的寫法[2]。元灭金朝后,金朝人民,包括女真族,被蒙古人划分为汉人,几乎已经不再使用女真文字。
明朝初年在东北地区的女真族中还有少量使用,后期女真文已经消亡。后金创制的满文来源于蒙古文,而蒙古文又可追溯至回鹘文、粟特文、亞蘭文、腓尼基字母、古埃及圣书体,和女真文属于不同的文字系统。
碑文
現存女真大字石刻共計12件,其中11件屬金代、1件屬明代。
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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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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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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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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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源郡女真大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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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熙宗天眷元年至皇統元年
(1138年至1141年农历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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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立于今朝鲜咸镜北道庆源郡
现收藏于韩国首尔國立中央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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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龍女真大字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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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宗大定七年
(1167年农历三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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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称《海龙女真国书摩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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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得勝陀頌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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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
(1185年农历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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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勇大將軍同知雄州節度使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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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宗大定二十六年
(1186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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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上京女真大字勸學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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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金世宗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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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九峰石壁女真大字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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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章宗明昌七年1196年农历六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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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於今蒙古国肯特省九峰石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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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屯良弼詩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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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金章宗承安五年
(12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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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屯良弼餞飲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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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衛紹王大安二年
(1210年农历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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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女真大字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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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宣宗興定二年或金海陵王正隆三年
(1218年农历七月二十六日或11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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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立于今朝鲜咸镜南道北青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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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拓片,现石碑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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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進士題名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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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年农历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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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里札剌謀克孛菫女真大字石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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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金代中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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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寧寺記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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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永樂十一年
(1413年农历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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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立于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乌利奇斯基区特林地方特林
现收藏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符拉迪沃斯托克阿尔谢涅夫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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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2件石碑刻文均被金光平、金启孮和乌拉熙春三代女真文研究学者完整释译。[3]
脚注
- ^ 金启孮,女真文辞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第31页
- ^ 《金史》卷73:金人初無文字,國勢日強,與鄰國交好,乃用契丹字。太祖命希尹撰本國字,備制度。希尹乃依仿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國語,制女直字。天輔三年八月,字書成,太祖大悅,命頒行之。賜希尹馬一匹、衣一襲。其後熙宗亦制女直字,與希尹所制字俱行用。希尹所撰謂之女直大字,熙宗所撰謂之小字。
- ^ 刊于《女真语言文字研究》(文物出版社,1980年)、《立命馆言语文化研究》、《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女真契丹学研究》(松香堂,2009年)、《立命馆文学》、《女真语言文字新研究》(明善堂,2002年)、《东亚文史论丛》、《明代の女真人──『女真訳語』から『永寧寺記碑』へ》(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9年)、《韓半島から眺めた契丹・女真》(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11年)等专著和学术刊物当中。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