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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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宣府右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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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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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直隶扬州府江都縣 陕西宁夏左卫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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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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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國寶,號高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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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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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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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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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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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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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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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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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書(1491年—?年),字國寶,號高渠,直隶江都縣人,陕西宁夏左卫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書經》,行二,由國子生中式己卯科(1519年)陕西鄉試第十名舉人,年三十三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八十五名,第三甲第三十八名進士[1][2]。授直隶宝坻县知县,擢兵部职方司主事,嘉靖十三年(1534年)大同兵变時奉命抚谕,十月事平,升尚宝司少卿,十七年八月升太仆寺少卿,升本寺卿,十八年(1539年)闰七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地方,加右副都御史,二十一年八月被弹劾回籍听勘,三十二年九月因科道官劾其侵盗官银,并多不经之费,降一级调外任。
家族
曾祖楚道亨。祖父楚芳。父楚必敬,壽官。前母俞氏;母王氏。慈侍下[3]。
参考资料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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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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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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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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