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县,中国旧县名。
西汉景帝前元四年(前153年)始建江都县,治所在今江苏省扬州市境内。此后,县域历经多次演变。
1940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江都县东境建江都县抗日民主政府,1942年9月江都县分为江都、邗东两县,1943年4月,江、邗两县合并,称江都县;1945年12月,江都县分为江都、樊川两县,1946年4月,江、樊两县合并,仍称江都县;1948年11月,江都县再次再次分为江都、邗东两县,1949年1月,江、邗两县合并,称江都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分出城区和郊区建扬州市。1956年3月江都县析出西境,建邗江县。1994年7月,撤江都县,建江都市。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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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直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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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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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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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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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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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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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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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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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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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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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省 1645–16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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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1667–17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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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1760–1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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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省 1905年1–4月 | 光绪三十年末(1905年1月27日)析置江淮省,三十一年初(1905年4月21日)并回江苏省。 | 江宁布政使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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