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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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常州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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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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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府長樂縣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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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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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六年(1493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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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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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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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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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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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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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用(1493年—?年),字則可,福建福州府長樂縣古槐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詩經》,行四,正德十四年(1519年)福建鄉試第五十八名舉人,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一名,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二名進士[1][2]。授九江府推官,嘉靖十一年(1532年)十一月选授广西道試御史,次年實授,十六年巡按广东,後出任常州府知府。
家族
曾祖陈育。祖父陈英。父陈垐。母高氏。慈侍下。兄大猷、大伦、大夏、弟大濩(举人、知县);大全[3]。
参考资料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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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應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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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常州府知府 嘉靖十六年-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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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张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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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福建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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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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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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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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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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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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