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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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顺德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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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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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宁府汝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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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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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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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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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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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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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趙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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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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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孝(1502年—?年),字仲立,河南汝宁府汝陽縣人,民籍。
生平
治《詩經》,嘉靖元年(1522年)河南鄉試第二名舉人,年二十二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五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四名進士[1][2]。历官户部员外郎,嘉靖十年五月与刑部郎中张臬主考福建乡试。升礼部儀制司郎中,十三年九月被礼部尚书夏言弹劾,被逮入锦衣卫镇抚司诏狱,不久降调外任。官至顺德府知府。
家族
曾祖张通。祖父张泰。父张伦。前母陳氏,母游氏。具庆下。弟元忠、元庆、元復[3]。
参考资料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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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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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顺德府知府 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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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高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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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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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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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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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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