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應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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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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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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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開封府通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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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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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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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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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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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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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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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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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應極(1496年—?年),字建之,河南開封府通許縣人,民籍。
生平
治《詩經》,行二,由縣學生中式壬午科(1522年)河南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一名,第三甲第十三名進士[1][2]。任江西撫州府推官,擢户部主事,謫開州州判。
家族
曾祖崔浩。祖父崔珽,知县,贈文林郎。父崔敖,兵馬指挥,封文林郎。前母于氏,贈孺人;母张氏,封孺人。具庆下。兄應辰,典膳;弟應昌、應聘、應怡、應恪[3]。
参考资料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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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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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撫州府推官 嘉靖三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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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鳳 曹州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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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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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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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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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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