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鳴金
|
大明貴州按察司副使
|
籍貫
|
南直隶苏州府無錫縣 太医院医籍
|
字號
|
字聲父
|
出生
|
弘治三年十二月十八日(1491年)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陳氏,继娶徐氏
|
出身
|
|
茹鳴金(1491年—?年),字聲父,南直隶無錫縣人,太医院医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詩經》,行四,由國子生中式丙子科(1516年)順天府鄉試第三名舉人,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四十四名,第二甲第六十五名進士[1][2]。历官承天府知府,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二十二年十二月考察去职。二十四年復除贵州副使。
家族
曾祖茹文中,壽官。祖父茹吉。父茹海,封南京户部主事。前母謝氏;母吴氏,贈安人。永感下。兄鳴玉,知州;鳴鸞;茹鳴鳳,正德三年進士、知县、前光禄寺寺丞[3]。
参考资料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順天鄉試榜 |
---|
| 中式舉人 135名 | |
---|
| |
|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