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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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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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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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嘉定州洪雅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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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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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惟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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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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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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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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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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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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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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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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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思隆,祖張甫森,父張鵬,嫡母詹氏(封孺人);生母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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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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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可述(1523年—?年),字惟孝,四川嘉定州洪雅縣人,民籍。
生平
二月二十一日生,行四,治《春秋》,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年二十五歲中式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會試中式第二百五十一名,第三甲第三十五名進士[1]。授咸宁县知县。
家族
曾祖張思隆;祖張甫森,封監察御史;父張鵬,知府;嫡母詹氏(封孺人);生母袁氏。慈侍下,兄可成;可立;可迪;可遂;可適,弟可達;可逾;可遜;可遠;可近;可遇。
参考资料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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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馬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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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咸宁县知县 1547年—15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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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用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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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五年(1537年)丙午科四川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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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7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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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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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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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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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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