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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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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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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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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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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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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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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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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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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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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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俊(?—?),字子魯,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七十四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1][2]。历官莱阳县知县、吉安府通判。
家族
曾祖吳文深;祖父吳瑜;父吳廷冥,母張氏[3]。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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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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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莱阳县知县 嘉靖二十六年-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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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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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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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安府同知 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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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鄧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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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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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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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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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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