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大綱為對戰爭的概述與局部指引:
戰爭(通常指國家與非國家行為體進行的有組織且時常曠日持久的武裝衝突)爆發的主要特徵為極端暴力、會造成社會混亂與破壞經濟等等,[1][2]可被理解為政治社區之間事實上的、有意的、廣泛的武裝衝突,因而也被定義為政治暴力、干預形式的一種。[1][3]
作戰可以指各種戰爭或一般戰爭的共同特徵、活動。[4]
詳情請見:依照時代作戰
以下會依照範圍來劃分軍事行動之類型:
戰爭哲學作品對戰爭的研究超越了典型的武器裝備與戰略問題,他研究了包括戰役的意義與病因、戰爭和人性的關係與戰爭倫理問題。
以下會按照其大致壽命而列出
以下將分別區分為政治領導人、戰地指揮官與其他有影響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