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派出的巡视机构[1],对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2]。
1990年3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决定》中提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根据需要向各地、各部门派出巡视工作小组,授以必要的权力,对有关问题进行督促检查,直接向中央和省、区、市党委报告情况。这项工作,可吸收有经验、有威望的老同志参加。”[3][4][5]。1996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十四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作出部署:“按照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其任务是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廉政情况,直接报告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及时报告党中央。”[5][6][7]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开展巡视[3]。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中央纪委先后派出7批巡视组开展试点,赴18个省(区)和部委开展巡视工作。1999年,中央组织了“三讲”教育专项巡视组到各地区各部门巡视[5]。
2000年12月,十五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为了加强对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巡视组,重点对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8]2001年至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对部分省(自治区)开展巡视试点[9]。2001年,中央纪委等联合派出三批巡视组,对八个省(自治区)进行了巡视[5]。同时,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还联合成立了巡视办公室,加强了对巡视工作的领导[10]。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作出“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决策[6]。按照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要求,2003年8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组建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11]。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共5个,组长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从刚自工作岗位离开、尚未办理退休(离休)手续的正省(部)级干部中选任,副组长由副部级巡视专员担任,由此改变了以往临时抽调人员组建临时性机构的办法[11]。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用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巡视制度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5][6]。2004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仅对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作了规定[5]。
当时,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各省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情况。”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直接对中央纪委常委会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负责,其工资和组织关系归中央纪委。截至2006年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已巡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家中央管理的银行、4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部分保险公司,还开展了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试点。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建起巡视机构及队伍,至2006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巡视150个市(地、州)、507个县(市、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各地方党委派出的巡视组,要向派出它的党组织报告工作[11]。
2007年8月,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称,中央共设11个巡视组,其中,5个地方巡视组、1个金融巡视组、3个企业巡视组、2个国家机关巡视组[6]。
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6]。200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改为中央巡视组。中央巡视组是中共中央派出的巡视机构[3][9]。2010年4月1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以中纪发〔2010〕13号印发《中央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同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还印发了《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5]。
各中央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实行组长负责制,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对象为各省级行政岗位、党政岗位、省级以上企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12]。巡视组组长一般从已离开一线岗位、但尚未年满70岁的省部级(正职)官员中选任,每次巡视根据任务临时安排。每轮中央巡视组通常共设10到13个巡视组。
2013年5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讲话,提出巡视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要求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并指出巡视组组长不是“铁帽子”,而是一次一授权[5][13]。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2015年8月3日起施行,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该条例对包括中央巡视组在内的巡视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14]。该条例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原“指导”关系改为“领导”关系,并扩大了被巡视对象的范围,将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市四套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央属企业等也纳入巡视范围[15]。2017年7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修改了该条例[2][16]。
2017年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3]。
2024年2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必要时可以提级巡视”,扩大了巡视组的权力范围[17]。
2017年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条规定:“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2]
第十三条规定:“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第十五条规定:“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第十六条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2]
2013年6月至7月,十八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派出10个巡视组,巡视江西、湖北、内蒙古、贵州、重庆5个省市和中储粮、水利部、中国出版集团、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民大学5家单位[18]。
2013年11月至12月,十八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派出10个巡视组[28],巡视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广东、云南6个省区和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新华社、三峡集团4家单位[29]。
2014年4月至5月,十八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派出13个巡视组,巡视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宁夏、新疆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5家单位[32]。
2014年8月至9月,十八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派出13个巡视组[33],巡视广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陕西、黑龙江、四川、江苏10个省区市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一汽集团3家单位[34]。
2014年11月至12月,十八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派出13个巡视组,巡视文化部、环保部、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南方航空、中国船舶、中国联通、中国海运、华电集团、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13家单位。
2015年3月至4月,十八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派出13个巡视组,巡视26家单位[35]。
2015年7月至8月,十八届中央第七轮巡视派出13个巡视组,巡视26家单位[35]。
2015年11月至12月,十八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派出15个巡视组,巡视31家单位[36][37]。
2016年3月至4月,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派出15个巡视组,巡视32家单位,并首次同时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4个省份巡视“回头看”[38]。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山东省
2016年7月至8月,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派出15个巡视组,巡视32家单位,并同时对天津、江西、河南、湖北4个省市巡视“回头看”[39]。
2016年11月至12月,十八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派出15个巡视组,巡视27家单位,并同时对北京、重庆、广西、甘肃4个省区市巡视“回头看”[40]。
2017年3月至4月,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派出15个巡视组,巡视29所中管高校,首次对4家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并同时对内蒙古、吉林、云南、陕西4个省区巡视“回头看”[41]。至本轮巡视结束,第十八届中央完成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
2018年2月至5月,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14个省区和16个中央单位进行常规巡视。对第一轮巡视所涉及10个副省级城市的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也一并纳入巡视范围[42]。
2018年10月至11月,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对13个省份和13个有关单位进行首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43]。
2019年4月至6月,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对42家中管企业和3个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中开展常规巡视[44]。
2019年9月至11月,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派出15个巡视组对3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45]。
2020年5月至6月,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派出15个巡视组对3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46]。
2020年10月至12月,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对17个省市区和15个中央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对第六轮巡视所涉及5个副省级城市的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也一并纳入巡视范围[47]。
2021年5月至6月,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对教育部和31所中管高校党组(党委)集中开展常规巡视[48]。
2021年10月至12月,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派出15个巡视组对25家金融单位党组织集中开展常规巡视[49]。
2022年4月至5月,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对25家中央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50]。至本轮巡视结束,第十九届中央完成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
2023年4月至7月,对30家中管企业、5家金融单位和国家体育总局展开巡视[51]。同年9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各巡视组分别对巡视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反馈[52]。次年7月,公布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进展情况[53]。
2023年10月至12月,对26家中管企业和5家职能部门开展常规巡视,对国家铁路局党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开展巡视“回头看”[54]。次年3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各巡视组分别对巡视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反馈[55]。2025年2月,公布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进展情况[56]。
2024年4月至7月,对34家经济工作部门和金融单位开展常规巡视[57]。同年10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各巡视组分别对巡视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反馈[58]。
2024年11月至次年1月,对34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开展常规巡视[59]。次年4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各巡视组分别对巡视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反馈[60]。
2025年4月8日,公布巡视对象[61]。同月17日,完成进驻[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