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至發(1573年—1642年),字对鹄,号宪松,山东济南府淄川县(今属淄博市)人。明朝大臣、內閣首輔。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東鄉試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历知玉田、遵化。後授南京礼部主事,改云南道御史,四十二年巡按河南,四十六年正月巡视京通二仓。时齐、楚、浙三党方盛,张至发属齐党,力排东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稱病歸里。
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三年十一月掌河南道印。崇祯五年(1632年)擔任顺天府丞、光祿寺卿,遷刑部右侍郎,崇禎八年(1635年)以礼部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內阁参预机务。历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等,崇禎十年(1637年)升任首辅。時受李自成农民军打击,明朝已近灭亡,至發为政维持而已,无大作为,崇禎十一年(1638年)正月,因大力歌頌溫體仁“孤執、不欺”[1],被日講官吳偉業上〈劾元臣疏〉彈劾,[2]後因內閣中書黃應恩接受贿赂牽連,“回籍調理”,時人譏為“遵旨患病”[3],崇祯十四年(1641年)重啟詔用,力辞不就。次年卒于家。
身后
朝廷追加太子太傅,贈少保。
家族
有子张泰象。
參考書目
- ^ 《明史·张至发传》:“至发怒,两疏詆道周,而极颂体仁孤执不欺。”
- ^ 《崇禎實錄》,卷十一
- ^ 錢基博修訂,《明鑑》,卷十六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明史卷二百五十三》,出自《明史》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東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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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7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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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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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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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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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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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樂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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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熙、宣德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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