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承玄(1564年—1620年),字履常,號與參,中軍都督府嘉興中左千户所(今浙江嘉興市)人,祖籍江西新淦[1],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順天鄉試六十五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二百九十一名,第二甲第七名進士。兵部观政,任工部都水司主事[2][3]。陞营膳司员外郎、郎中,出管张秋淮徐河道。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陞山東濟寧兵備副使。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陞山東濟寧兵備副使[4]。歷湖广右参政、江西左参政,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陞廣西按察使[5],隨即改江西按察使[6]。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升河南右布政使,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四月,任应天府府尹。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7]。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乞休,萬曆四十八年(1619年)卒。
有《盟鸥堂集》十四卷、《河漕通考》二卷、《两台奏草》,修《安平镇志》十一卷。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与冯珣同刊冯惟讷《诗纪》一百三十卷。
曾祖黃鶴年,贈中憲大夫安慶府知府;祖父黃錝,中憲大夫貴州按察司副使;父黃洪憲,翰林院侍讀。母沈氏(封孺人)。重庆下。弟黃承範(庠生)、黃承昊[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