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州是中國南北朝到明朝的一个州。
南北朝時北齐設置西汾州,577年,北周灭北齐,改称石州。治所在离石县。607年,隋朝郡制施行,石州改为離石郡。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为石州,天宝元年(742年)改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石州。旧领五县,户三千七百五十八,口一万七千四百二。天宝时,户一万四千二百九十四,口六万六千九百三十五。领离石县、平夷县、定胡县、临泉县、方山县。地處三川河、湫水河流域。
元代屬冀寧路。明代屬太原府。洪武初废州治离石县,改为散州。隆慶元年更名永宁州,万历二十三年五月(1595年)屬汾州府[1]。
- 唐朝石州刺史
註釋
参考资料
|
---|
|
|
|
|
|
注釋 |
---|
注1:列出後梁 龙德三年( 923年)、後唐 清泰三年(936年)、後晉 天福十一年( 946年)、後漢 乾祐三年(950年)、後周 显德六年(959年)各政權實領的節度使及府、州、軍。曾置後廢、改名、改隸他區或為他國勢力所佔領者,於字中以劃線表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節度使、府、州,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在前標明曾用名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