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中国唐朝时始置的州。
元和四年(809年)析徐州之符离县、蕲县,泗州之虹县置。治所在符离县之埇桥(今安徽省宿州市南古汴河上)。因古宿国得名。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北淝河以东,濉溪县以南,泗县以西,淮河以北地区。太和三年(829年)废,七年复置。后移治符离(今宿州市)。下辖四县:符离县、虹县、蕲县、临涣县。明清时,不辖县,为凤阳府下辖的散州。民国初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于1912年废为宿县[1]。
- 宿州刺史
参考书籍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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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後梁 龙德三年( 923年)、後唐 清泰三年(936年)、後晉 天福十一年( 946年)、後漢 乾祐三年(950年)、後周 显德六年(959年)各政權實領的節度使及府、州、軍。曾置後廢、改名、改隸他區或為他國勢力所佔領者,於字中以劃線表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節度使、府、州,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在前標明曾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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