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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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備雁門山西按察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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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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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河間府任丘縣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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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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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公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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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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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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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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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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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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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颜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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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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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閔楷、(子)閔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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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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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槐(1477年—?),字公甫,直隶河间府任丘縣(今河北省任丘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五十九名進士[1][2]。弘治十八年(1505年),闵槐与兄闵楷同中乙丑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升郎中。当时甘肃用兵,镇守太监及总兵隐匿冒功,事情败露,闵槐奉命前往勘察,冒功者皆伏罪。正德十年(1515年)出知平阳府,设计平定回民叛乱。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官至山西按察司雁门兵备副使。
家族
曾祖父閔彛,貢士;祖父閔琦;父閔定,聽選官。母卞氏。具庆下。弟閔楷,同科進士[3]。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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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郭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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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平阳府知府 1515年-15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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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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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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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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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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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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