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衍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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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常寺少卿 |
籍貫 | 河南衛輝府汲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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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元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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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七月二十日 河南汲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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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二年(1523年) 直隶顺天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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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郭氏,繼娶崔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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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張傑(祖父)、張繼(父) 張衍慶(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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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衍瑞(1476年—1523年),字元承,河南衛輝府汲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河南鄉試第六十二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五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1][2][3],授清豐縣知縣,因執法忤逆劉瑾,被逮捕入獄,幾乎去世。劉瑾被誅后,釋放,擢升吏部主事,官至吏部文選司郎中。正德十四年(1519年)三月明武宗南巡之爭中,因上疏進諫勸阻,而被施杖刑、貶平陽府同知。
嘉靖初年,召還,升任太常寺少卿。嘉靖二年(1523年)卒,贈太僕卿[4][5]。
家族
曾祖父張鐸;祖父張傑,曾任監察御史;父親張繼,曾任大理寺左評事。母段氏(封孺人)。重庆下。弟衍庆,贡士;衍祚[6]。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張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為清豐知縣。以執法忤劉瑾,逮下詔獄,幾死。瑾誅,得釋,官吏部文選郎中。既杖,謫平陽同知。嘉靖初,召還,擢太常少卿。尋卒,贈太僕卿。”
- ^ 《太常寺少卿張衍瑞傳》朱睦木挈:張衍瑞,字元承,河南汲縣人也。祖杰,監察御史,父繼,湖廣左參政。衍瑞舉弘治十八年進士。明年為正德改元,授清豊知縣,以勘事執法,為逆瑾所惡,矯旨下詔獄,楚毒備嘗,瀕於死者数矣。瑾誅,赦出,歷陞吏部文選司郎中。十四年,毅皇自榆林還,復欲南狩。時寧藩蓄逆,上下以為憂,大臣科道交疏,留不聽。江彬輩又從詔,以三月壬子駕出。衍瑞曰:即畏罪不言,寧不為宗廟朝廷慮乎!乃抗疏率同官六七輩,赴闕上之,大畧言廵游費財動眾,寓縣騷然,而隱憂伏禍,且不可測。上不許。明日,諸曹属各又上疏諫,前後百有七人,詢益亟切。上怒,罰跽門五日。而京師忽風霾,晝晦禁內,海子水溢,高四尺許,橋下七鐵柱折。有金吾衞指揮張英者,以是為變之明驗,乃肉袒戟于胷以死諫。上大驚,詔諸言事者各杖三十,倡之者謫外。衍瑞得平陽府同知。今上即位,召復原秩,尋擢太常寺少卿,踰年卒。於是,言官疏衍瑞性忠直,兩遭困厄,宜加褒恤以勵臣工。詔可。贈太僕寺卿,仍賜祭葬,廕子。先是,衍瑞同邑人劉珏,以貢士任刑部照磨,亦以諫止南廵,杖卒。贈刑部主事。(《國朝獻徵錄》70卷,30)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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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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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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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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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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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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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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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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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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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汙帝廷,灑土掩血耳。」——張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