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膛手傑克(英語: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期間,在英國倫敦東區白教堂一帶以殘忍手法連續殺害五名妓女的兇手所冠的化名。犯案期間,兇手多次寄信到警察單位挑釁,卻始終未落入法網。其大膽的犯案手法,經媒體一再渲染,引起當時英國社會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歐美文化中最惡名昭彰的殺手之一。
凌晨三點,一位搜尋可疑嫌犯的警員在高斯頓街(Goulston Street)附近發現件沾滿血的衣物,經過鑑定是凯瑟琳·埃多斯身穿圍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牆上,發現疑似兇手用粉筆寫下的一行文字:“猶太人不是無故被怨恨的民族!”("The Juwes are not The men That Will be Blamed for nothing."),但另有刑警記得寫的是"The Juwe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之後警察督察長托马斯·阿諾德(Thomas Arnold)到現場巡視並觀看這句留言,因擔心該牆上塗鴉天亮後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猶太主義者的情緒,當場下令擦去。
11月9日,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東托他助手到玛丽·简·凱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間收六個星期未繳的房租,卻從窗口發現這位25歲的年輕妓女慘死在床上:她全身赤裸,頸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開,心臟遺失,臉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據說被兇手拿到旁邊的壁爐烤熟吃掉(但有人認為是被兇手割下帶走)。一位鄰居宣稱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點半時仍看到凱莉活著(不過她對凱莉的長相描述不完全正確),另外有鄰居聲稱當天凌晨四點左右有聽到一聲悽慘的女性尖叫聲。但可以確定的是,屍體發現的前一天晚上10點,凱莉曾出現在酒吧裡。
這是1887年12月26日一起無名兇殺案的死者綽號。死因被認定是“一根尖頭柱貫穿她的腹部”,一般認為“費小仙”是媒體一項與艾瑪·史密斯兇殺案有關的烏龍產物:他們把艾瑪的朋友在艾瑪遭受攻擊後,提到艾瑪在兇案前一年耶誕節也受到攻擊一事誤認為另外一樁兇案。“費小仙”一詞直到艾瑪·史密斯兇案後多年才出現,且似乎出自著名歌曲《波莉多利都朵》(Polly Wolly Doodle)的歌詞:“好好享受吧,我的費小仙”(Fare thee well my fairy fay),現在並無任何證據顯示有這位受害者確實存在。在兇案發生地的紀錄裡也顯示當時附近沒有位女性姓“費”。
“平欽街兇殺案”(「The Pinchin Street Murder」):這是指1889年9月10日被發現的無頭屍,除了雙手未被割斷外,其情況類似“白廳之謎”。一份當時無法確認的推測認為屍體的確切身分是莉迪娅·哈特(Lydia Hart),即一名失蹤妓女。“平欽街兇案”和“白廳之謎”常被認為是同一連環殺手所為,“他”因而被稱為“無頭屍殺手”或“無頭屍兇手”。然而開膛手傑克與“無頭屍殺手”是否為同一人或毫無關聯的兩者(但很可能在同一地區活動)已成為長久以來開膛手研究者爭辯不休的話題。另外,伊丽莎白·杰克逊也被認為可能是“無頭屍殺手”刀下的另一位受害者。
皮札是住在白教堂附近的波蘭裔猶太人,從事製鞋業,威廉·西克巡佐(Sergeant William Thick)將曾其帶回偵訊。希克顯然相信皮扎認識“毛皮圍裙”,即一名以襲擊妓女著稱的當地男子,白教堂連續兇殺案剛發生時,許多居民曾相信“毛皮圍裙”就是兇手。但他的嫌疑終究被撇清,原因是一次觀看倫敦碼頭大火中,一群警官談論起這一系列兇殺案時,皮札宣稱希克早認識他好幾年了,言下之意是他被希克逮捕乃出於惡意且缺乏證據。
弗朗西斯·坦布尔蒂“醫生”("Dr." Francis Tumblety) (1833年—1903年)
暗地裡專門從事墮胎的醫生。生於蘇格蘭,於倫敦接受教育,在加拿大開業且之後轉往美國伊利諾州的芝加哥。1881年他的幾位病人中毒,其中男女皆有,事件揭發後他被要求負起責任。起初,這起事件沒有他殺的嫌疑,但克利自己卻要求調查這些屍體,顯然這是個引起他興趣的嘗試。之後他被關在位於喬利埃特(Joliet)的伊利諾州州立監獄,1891年7月31日被釋放出獄,理由是品行良好。到倫敦展開新生活後,他再度被控謀殺並遭到逮捕,1892年11月16日處以絞刑。根據某些來源所述,他死前最後幾個字是說:“我是傑克....。”("I am Jack...")此話被詮釋為意指開膛手傑克,但也可能被蒙頭罩消音過。專家們根據參與處刑警官們沒提到這宣稱曾妨礙招供的理由,主張這個插曲也許本身沒啥意義的可能性大於此為後來捏造的故事。據聞開膛手犯案之時,他正在監獄裡服刑。然而有些著作認為在被正式釋放前他能賄賂警官而離開監獄,或留下一個替身在他所住的牢房裡,但這兩種說法都沒法獲得權威資料佐證。
住在澳洲雪梨的水手,有位妻子和四個小孩。被視為英國公民,1887年12月15日他被控破產而前往位在英格蘭的法庭。雖然最後被判處40天徒刑,但顯然他在1887年12月29日就被釋放,並試圖與妻小一塊逃到南非開普敦躲避債主。抵達不久他便因詐欺被當地警方盯上,於是又把妻小送到英格蘭,而自己前往新建立的約翰尼斯堡,從此他似乎消失了:沒有可靠的資料記載1888年3月到1889年10月兇案發生期間他的行蹤下落。他再度現身是在英格蘭的赫爾河畔京士頓(Kingston upon Hull),在此他叫做哈里·勞森(Harry Lawson),即他眾多化名的其中一個。成功轉入職業騙徒生涯後,他顯然試圖與分居的妻子破鏡重圓。1891年7月,他們倆同孩子搬到雨山(Rainhill)的租屋,但這段重歸舊好於1891年8月11日他趁妻小睡覺時割斷他們喉嚨後嘎然終止。由於在他是以單身漢的身分引介到當地,並聲稱其家人是來拜訪他的姊姊與姪輩,所以很輕易解釋他們的失蹤。之後他向他房東女兒埃米莉·馬瑟斯(Emily Mathers)求婚,並於1891年9月22日結婚。1891年11月2日這對新婚夫婦搭船離開英格蘭南安普敦,1891年12月15日抵達澳洲維多利亞州。1891年12月24日他殺了埃米莉,把她埋在租屋底下,隨即離去。埃米莉的遺體不久被發現,並引起當地偵查與尋找在英國其他屍體的行動,這也導致他於1892年3月11日被逮補,並於審判中判處絞刑,而當時的澳洲輿論認為他就是開膛手。據說他熟識開膛手被害人凯瑟琳·埃多斯,並與她保持通信,但這個說法仍無法證實。
對神秘學與黑魔法深感興趣的記者兼作家。連環兇殺案發生前他是白教堂醫院的病患,並在兇殺案結束後不久離開。他是專門寫作關於警方辦案的報紙專文作家,而他古怪的舉止以及對罪案的興趣終究讓業餘偵探將他提報給蘇格蘭場,可兩天後他也親赴警場,並提報他認定的嫌疑犯:一名叫摩根·戴維斯醫生(Dr Morgan Davies)的男子。之後他又被報紙編輯威廉·托马斯·斯特德(William Thomas Stead)、作家梅布尔·科林斯(Mabel Collins)與她好友维多利亚·克雷默斯男爵夫人(Baroness Vittoria Cremers)列入嫌疑犯之列。
波蘭裔猶太人,他被關進科爾尼哈奇精神病院(Colney Hatch asylum)時大致上吻合兇殺案結束的時間。由於被描述成具有殘暴的反社會傾向,這位可憐的倫敦東區住民被作家兼開膛手研究者馬丁·菲多(英语:Martin Fido)(Martin Fido)在其著作《罪案,開膛手傑克之死與偵查》(The Crimes, Detection and Death of Jack the Ripper 1987年出版)認為是嫌疑犯。菲多宣稱“David Cohen”這名字在當時被用在警方認為名字無法查證,或名字太難拼寫的猶太人身上,就如同今天的“John Doe”(參見無名氏),這種說法被其他著作爭論不休。菲多經過一番思考後,認為科恩的真實身分是內森·卡明斯基(Nathan Kaminsky),一位住在白教堂附近的鞋匠,他曾因感染梅毒而接受治療,並在科恩的身分被確認同時宣告失蹤。菲多與其他人相信警方將凱明斯基與柯明斯基這兩個姓氏搞混了,導致錯誤的人選被列入嫌疑犯名單(參見上面的阿朗·柯明斯基)。在精神病院裡,科恩表現出暴力和破壞傾向,今天看來令人聯想到精神分裂症,因而必須加以監禁。最後他於1889年10月死在精神病院。前聯邦調查局犯罪紀錄員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在其著作《糾纏我們的案件》(The Cases That Haunt Us 2000年)裡,斷言從來自地獄的信(英语:From Hell letter)("the "From Hell" letter)的用詞收集到的個性線索全指向兇手就是科恩,“或某個非常類似的人”。
專門調查懸案的美國紐約市退休警官埃德·諾里斯(Ed Norris)與探索頻道(Discovery Channel)合作一個節目叫[開膛手傑克在美國](Jack the ripper in America)中聲稱他在檢視過詹姆斯·凱利在1927年重返精神病院後的自白後認為他就是開膛手傑克,而且在自白中他比對了當時美國各城市的一些類似手法的謀殺案,該警官宣稱和當時的紀錄吻合,他認為詹姆斯·凱利來到美國後再犯下了數件相似的謀殺案。
邁爾斯是倫敦著名的畫家,他常用阻街女郎作為其畫作的模特兒。據稱這位藝術家死於白教堂連續兇殺案之前,但實際上他被發現於1891年死在精神病院。一個理論顯示他與麥維·麥克那登的關係,因為邁爾斯和其室友维尔德住在泰特街(Tite Street)靠進麥克納登住所的地方。邁爾斯的表親替阿尔伯特·维克托王子工作,而蒙塔古·德鲁伊特,也是另一位嫌疑犯,曾和邁爾斯待過同一個軍團。這個理論是由托马斯·塔希爾所提出,但從未被人接受,也許是因為這說法的理由太過薄弱。法蘭克·邁爾斯會成為開膛手傑克的人選要追溯至1970年代,被唐纳德·朗比洛(英语:Donald Rumbelow)著作《完全開膛手傑克》(Complete Jack the Ripper)提到。
維多利亞女王的好友,並擔任她生產贝翠丝公主(Princess Beatrice of the United Kingdom)的產科醫生,约翰·威廉斯的一位后代托尼·威廉斯(Tony Williams)2005年出版的著作《傑克叔叔》(Uncle Jack)裡,被控犯下開膛手的罪行。這位作者宣稱手上握有的資料顯示這位醫生認識所有受害人,並殺了她們且將其肢解,以進行關於不孕的研究[7]。
据英国《每日邮报》2014年9月6日报道,商人拉塞尔·爱德华兹(Russell Edwards)在2007年英格蘭薩福克郡的一个拍卖会上拍得受害者凯瑟琳·埃多斯在命案現場留下的披巾后,请来全球知名的研究犯罪现场基因证据方面的专家亞里·洛海莱宁博士(Dr Jari Louhelainen),设法采集到受害者亲属和犯罪嫌疑人的粒線體DNA,并与受害人披巾上的样本进行比对,得出凶手是阿朗·哥斯免斯基的结论[8],但亚里博士並未發表鑑定方法與過程,因此正確性仍有待確定[9]。
某些人相信兇手的綽號是報業工作者所創,為的是編造出引人入勝的故事而賣出更多報紙。這種做法後來成為被廣泛認同的標準,著名的例子有波士頓絞殺手(英语:Boston Strangler)(Boston Strangler)、綠河殺手(Gary Ridgway, the Green River Killer)、山腰絞殺手(英语:Hillside Strangler)(Hillside Strangler)和黃道十二宮殺手(Zodiac Killer),以及衍生出來的英國約克郡開膛手(Peter Sutcliffe,Yorkshire Ripper),這幾乎到了兇殺案百年以後。另外1960年代“泰晤士裸體兇殺案”(Thames Nude Murders)的無名兇手,也被媒體稱為剝衣手傑克(英语:Jack the Stripper)(Jack the Strip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