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直隸州是福建省在清朝时设置的直隶州。
历史沿革
清朝
清朝的龍巖直隸州,編制上為:「繁,難」的二字缺。清朝初期,因襲明朝的舊制度,為龍巖縣,當時的龍巖縣又是屬福建省漳州府所管轄。
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年),龍巖縣被升格為直隸州,屬於福建省汀漳龍道(下轄汀州府、漳州府、龍巖州)管轄。按清朝的制度,直隸州可以管轄縣分,所以又割漳州府的漳平縣、寧洋縣等兩個縣予龍巖直隸州管轄。
至此,龍巖州直轄及二縣如下:
一、龍巖州直轄(原龍巖縣)
二、漳平縣
三、寧洋縣
龍巖直隸州在永春直隸州的西南方,漳州府的西北方。
中华民国
民國初年,全國實行“廢州改縣”,所以龍巖直隸州也被降格為龍巖縣,而漳平縣、寧洋縣則獨立出龍巖直隸州。
历任知州
注释
- ^ 永春縣志載為正藍旗,龍巖縣志載為正黃旗滿洲人。
- ^ 《龍巖州志》僅收錄至張汝敦,後續知府記載見於《重纂福建通志》、《龍巖縣志》。
- ^ 《重纂福建通志》僅收錄至張頡雲,後續知府記載見於《龍巖縣志》。
参考资料
- ^ 《重纂福建通志》,卷百一十八,清道光九年(1829年),陳壽祺
- ^ 《龍巖州志》,卷之九秩官志,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彭衍堂
- ^ 《龍巖縣志》,卷十二職官志,民國九年(1920年),馬龢鳴、杜翰生
《清史稿》,卷七十,〈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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