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重(1478年—1539年),字子任,號毅斋,广东广州府南海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廣東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四十五名,三甲第九名進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七年出使洛陽伊藩,八年出使辽东。九年六月擢户科给事中,巡视内十庫并光禄寺,十一年三月建言四事:一曰两京大臣迁转太骤,当重名器;一曰在外司府州县官升调不常,当久任用;一曰抚巡官论荐失实,当慎考核;一曰抽分衙门诛求太滥,当省榷课。又清理京畿内仓场。十三年夏四月升兵科右给事中,考选京卫武官,疏乞归省,丁艰服阕,起补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升兵科左给事中,以議大禮被廷杖。八月升户科都给事中,五年充武举考官,六年入侍经筵,四月升南京太常寺少卿,八年四月以星变自陈致仕。嘉靖十八年卒,年六十二[3]。
著有《谏院疏畧》、《草堂存稿》存于家。
曾祖黄德蔭;祖父黄金富;父黄安定。母曾氏。具庆下。兄黄會、黄敬,弟黄鸞[4]。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