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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名單(英語:Hong Kong SAR Order of Precedence)是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內所設的一個象徵性地位排名。在現實中,如果行政長官不在香港,其職務並非如下表所指由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代行,而是依次由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代行。
這個排名名單主要在一些需要區別階級身分的場合,例如安排大型慶典的嘉賓座位編排及介紹順序等使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名單》的主要修訂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