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王国加勒比海领地荷兰加勒比区、阿鲁巴、圣马丁和库拉索(即荷属加勒比地区)使用统一的签证[1]。使用这一签证不能访问属于申根区的荷兰王国的欧洲部分。
标准签证适用于所有六座岛屿并允许在180天内多次入境最多停留90天。在单个构成国最长可以不间断居留30天。持该签证无法访问荷兰王国欧洲部分。该签证可在荷兰王国的使领馆中申请,并且要说明访问的具体构成国。访问单个构成国和访问整个区域的签证审查政策是相同的。申请长期签证的政策各个构成国不尽相同[2] 。
阿鲁巴和荷属安的列斯(2010年10月10日前两部分均是荷兰王国在加勒比海地区的构成国)均有自己的签证政策,并且一些国家的国民可以免签证入境。通过荷兰王国各构成国之间的协商,各部分的政策有很大的相似性,均以欧洲联盟签证政策为基础,同时拓展到加勒比海各国。2010年10月10日荷属安的列斯解体后,王国的所有加勒比领土:阿鲁巴岛,库拉索岛,圣马丁岛以及博内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萨巴岛引入了通用签证制度[3]。互免签证国家国民最长居留时间为三个月,而其他国家国民最长居留时间为30天。
以下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在阿鲁巴岛,库拉索岛,圣马丁岛和荷属加勒比可免签入境长达90天[4][5]。
此外,以下团体免除签证要求:
虽然所有荷兰国民都拥有欧洲荷兰的居留权,但荷属加勒比的居留权仅限于与该地区有关连的人。其他荷兰人可以免签进入这两个国家最多6个月[6][7]。荷属加勒比身份证持有人和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的“Cedula”可进入博内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萨巴岛,但荷兰身份证不行[8]。
任何非免签国家的国民,如果持有申根区国家,爱尔兰或英国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或加拿大或美国签发的居留许可,可免签进入阿鲁巴,库拉索岛,圣马丁岛和荷属加勒比最多90天[4]。
此外,下列国家的国民可以持有加拿大或美国签发的有效签证免签入境[4]。
1 英國海外領土; 2 跨大陸國家; 3 未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 4 美國的自由邦; 5丹麥的一部分,但不屬於申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