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宗哲(1505年—1574年),字濬卿,號淶西,保定府淶水縣人,直隸德州左衛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七年(1528年)山東鄉試第八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八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進士[1][2]。選庶吉士,十六年正月授官翰林院檢討,十七年丁父忧,十九年服除,補故官,二十年任辛丑科会试同考官,二十四年充《大明会典》纂修官,二十六年正月陞南京國子監司業[3],三十年十二月升南京尚宝司卿,三十一年十月升南京通政司右参议,三十三年十二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三十五年二月升南京太仆寺卿,三十六年十二月改光禄寺卿,不為權臣嚴嵩笼络,当擢户部侍郎,因嵩所格,三十八年正月以病致仕。万历二年卒,得年七十。
工詩,诗稿甚多,晚年焚之,曾孙世辑刻为《见宾堂集焚余草》行于世。
曾祖盧得;祖父盧信,曾任壽官;父盧經,封徵仕郎翰林院检讨;母崔氏,贈孺人;繼母劉氏。具庆下。兄宗儒、宗賢[4]。
子盧茂、孫永錫、文錫、玄錫。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