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张元的其他人物,請見「
张元」。
关于名为张以贞的其他人物,請見「
张以贞」。
張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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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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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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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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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龔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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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1508年—?),字以貞,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一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1][2]。十六年任泉州府推官,官至府同知。
家族
曾祖張偉,贈刑部主事;祖父張璿,曾任刑部員外郎;父張遷,母蘇氏[3]。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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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公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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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泉州府推官 嘉靖十六年-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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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葉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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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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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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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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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2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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