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應龍

潘應龍
大明四川布政使司参政
籍貫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出生戊寅十二月二十四日
逝世天啓七年
配偶娶關氏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潘應龍(1578年—1627年),字元宸,號翼虞[1]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福建乡试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四十四名进士,礼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廣東揭阳县知县,四十一年贬湖广按察司照磨,四十二年升丽水县知县,四十四年擢南京刑部主事,升郎中,天啓二年(1622年)升池州府知府,五年升廣西右江兵备道副使,六年迁四川参政,染时疫而卒,贈太僕寺卿[2][3]

家族

曾祖潘雲翔。祖父潘希錫。父潘文通。母林氏,継母张氏。慈侍下。弟應麒、應鳳。

參考書目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潘应龙,翼虞,书四房,庚辰十二月二十四日生,莆田人,癸卯乡四十三名,会二百六十九名,三甲四十四名,礼部政,丁未六月授广东揭阳知县,癸丑降湖广按察司照磨,甲寅升丽水知县,丙辰升南刑部主事,升郎中,壬戌升池州知府,乙丑升广西副使,丙寅升四川参政。曾祖云翔,祖希锡,父文通。
  2. ^ 《福建通志》:潘应龙 - 字元辰,莆田人。万历丁未进士,初知揭阳,擢南刑部郎,历升广东右江道备兵,宾州地近土司,磽瘠瘴疠,应龙加意拊循,家为尸祝。龙山贼破浔州,撫臣知应龙才略,檄督兵往。应龙方报,迁川东参政,念母老,欲告归,得檄遂以讨贼自任,日与诸将领规度陵谷险要情形,冒犯霜露,会染瘴卒。賓浔之人咸为悲涕,事闻,赠太仆卿,赐祭葬荫子,令有司建祠祀之。
  3. ^ 崇禎元年六月,予勤事廣西按察司副使潘應龍祭葬。
  • 《莆田縣志》
  • 《福建通志》
官衔
前任:
姚来寅
江西南城舉人
明朝池州府知府
天啓二年-五年
繼任:
王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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