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7′18″N 112°59′23″E / 28.12162°N 112.989635°E / 28.12162; 112.989635
湖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
1926年6月,成立湖南省政府。1927年11月,改设湖南省临时政务委员会。1928年5月,复设湖南省政府。
1949年8月,解放军进驻湖南,设立湖南省临时政府。同月,改称湖南省军政委员会。
1950年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5年2月,改组为湖南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4月,改组为湖南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湖南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
根据《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除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外,湖南省人民政府设置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7个[2][3]。
湖南省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办公厅挂参事室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国防科技工业局牌子;商务厅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厅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国防动员办公室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乡村振兴局由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
(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与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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