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和自治机关。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沿革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甘肃省银川专区相应撤销,宁夏各县改由自治区直属。宁夏为中国的五大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
-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除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外,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9个,部门管理机构4个[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厅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科学技术厅挂外国专家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厅挂文物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中小企业发展局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厅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机构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局牌子;国防动员办公室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 直属高等学校
历任领导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 马 信(1979年2月-1983年2月)
- 黑伯理(1983年2月-1986年7月)
- 白立忱(1986年7月-1997年9月)
- 马启智(1997年9月-2007年5月)
- 王正伟(2007年5月-2013年3月)
- 刘 慧(2013年3月-2016年7月)
- 咸 辉(2016年7月-2022年5月)
- 张雨浦(2022年5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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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
……
- 张超超(2014年12月-2021年4月)
- 赵永清(2021年6月-2022年6月)
- 陈春平(2022年6月至今)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
- 王和山(2013年1月-2023年1月)
- 刘可为(2016年3月-2023年1月)
- 马汉成(2018年1月-2021年5月)
- 杨培君(2018年1月-2022年1月)
- 杨 东(2019年1月-2023年1月)
- 吴秀章(2019年2月-2023年8月)
- 赖 蛟(2020年3月-2021年9月)
- 王道席(2021年3月-2022年12月)
- 赵永清(2021年6月-2023年1月)
- 买彦州(2022年6月至今)
- 王立(2023年1月至今)
- 刘军(2023年1月至今)
- 冼国义(2023年1月至今)
- 马宗保(2023年1月至今)
- 徐耀(2023年7月至今)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
- 房全忠(2018年2月-2022年1月)
- 马金元(2022年1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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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