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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平(1970年1月—),湖南祁东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1]。
生平
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统计学院统计学专业,1995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贸易经济学专业硕士。曾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为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贺光辉的秘书。后调任财政部,且外放新疆任职。
2017年3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2021年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2]。2022年6月,当选为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同时兼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3]。
2018年,陈春平被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
2024年1月27日,因在宁夏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陈春平被中央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
参见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