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行(1585年—?年),字與之,號二水,山東青州府樂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癸卯山東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二百六十二名,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五名進士。刑部觀政。本年丁外艱。四十一年授大理寺左評事,四十三年陞本寺右寺副,陞刑部員外郎。四十六年陞直隸鎮江府知府[1]。升陕西副使,忤璫歸里。崇禎初,起復廣西副使,累官貴州左参政,督通省粮储,以終養歸。著有《渑溪集》、《黔中諸疏》行世。入貴州名宦,祠乡贤。
曾祖李廣;祖李紞;父李尚思,壽官、鄉飲賓;母延氏。慈侍下。兄李中正(主簿);李中立(庠生)。子李璋、子李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