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遇知(1583年—1644年),字仲之,號篢谷,陝西漢中府洋縣人,民籍,明末政治人物。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陝西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一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進士。工部觀政,授直隸大名府東明縣知縣[1]。天啟元年(1621年)九月升兵科給事中,五年(1625年)十二月被江西道御史卢承钦弹劾插身门户,荐举匪类,献媚东林,被削籍为民,追夺诰命。崇禎元年(1628年)復官,歷任太常寺少卿、南京大理寺卿、南京吏部尚書。十六年(1643年)官吏部尚書,十七年(1644年)因病免職。李自成破北京,李遇知被拷打,出銀四萬六千兩,夾死[2]。
曾祖李應春,庠生贈吏部司務;祖父李嘉會;父李友竹,廩生封文林郎東明知縣;母劉氏。具慶下。弟李達知(庠生)、李迥知。子李百齡、李千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