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履吉(1580年—1642年),字元甫,别號根遂,晚年自署为渔山先生[1],直隸太平府當塗縣民籍[2]。
生平
生于万历八年庚辰正月二十五日,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户部贵州司主事,天启二年十二月差管海运、新大二仓。擢浙江按察司杭严兵备佥事,五年三月改调河南提學僉事(學憲),六年十二月加布政使司右参议,七年主河南乡试。崇禎初擢光禄少卿,归,卒崇禎十五年(1642)。工诗善书,有晋唐遗韵。山水画师从倪瓒,笔力高雅,逸格第一。著有《博望山人稿》、《辰文阁集》、《青在堂集》、《携谢阁》。
家族
父曹行健,历任辰溪知县、雷阳郡丞。
有子曹台望(阮大铖女婿)、曹台岳(方以智妹夫)、曹台观、曹台繁、曹台珪。
參考文獻
- ^ 姚康《休那遗稿》:曹渔山先生墓志铭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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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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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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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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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除名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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