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世(?—1642年),號海澄,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太康縣(今河南省太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登進士。历官平陽府知府[1],因逮捕絳州奸猾數十人。天啓五年(1625年)正月升任山西按察司副使、分巡河東道[1]。天啟六年(1626年)十一月,升任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2],崇祯二年(1629年)四月被削籍。四年起任陕西右布政使。崇祯八年十一月壬申由大同分巡道副使升任右佥都御史、昌平巡抚,九年五月兼官宣府巡撫,七月專撫宣府,因失防連坐而被貶戍,之後釋放。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攻佔睢州、進犯太康。張維世輔佐知縣魏令望抵抗,之後城陷身亡[3]。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明史卷二百九十三》,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 ^ 1.0 1.1 明實錄:熹宗實錄 ,55卷 ,2525
-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8卷 ,376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93):“張維世,太康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歷平陽知府,捕治絳州奸猾數十人,遷副使。累官右僉都御史,代陳新甲巡撫宣府,視事甫旬日,坐失防,削籍遣戍,已而釋還。崇禎十五年二月,李自成陷睢州,犯太康,維世佐知縣魏令望竭力拒守。城陷,抗節死。時中州縉紳先後死難者甚眾。”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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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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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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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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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除名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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