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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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中憲大夫福建按察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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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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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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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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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衆甫,號明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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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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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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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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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六年戊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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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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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曾氏,继娶胡氏,俱贈封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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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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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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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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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應選(1546年—1598年),字衆甫,號明斋,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二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十三名,登二甲第二十名進士[1][2]。选授冀州知州,十四年丁母王夫人憂,十七年起补汝州,二十年擢兵部职方司员外郎,二十二年奉命典福建乡试,二十三年轉武选司郎中,甫一月,特簡擢山东按察司永平兵备副使,本年冬改福建提学副使,二十五年秋以病請告,次年春准告归,不久卒,年五十四。
家族
曾祖方輔,號味梅公;祖父方鵬,號養拙公;父方柱,號月汀公。母王氏。弟應遴、應遇[3]。
参考文献
- 唐文献《中憲大夫福建按察司副使明斋方公洎元配曾宜人继胡宜人合塟墓志铭》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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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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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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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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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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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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