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德 |
---|
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烏程縣 |
---|
字號 | 字新吾 |
---|
出生 | 嘉靖癸丑十月初十日(官年)
|
---|
逝世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
|
---|
配偶 | 娶施氏 |
---|
|
|
張天德(1553年—1601年),字新吾,號蓮濱,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五十五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十五名,登三甲第七十九名進士[1][2]。吏部觀政,萬曆十一年(1583年)任曲周縣知縣,次年調繁蕪湖縣,十五年行取,十六年选授福建道監察御史[3]。十七年差巡按陕西,十九年巡按福建,二十年升江西参议,二十二年升徽宁道副使,二十六年拾遺。二十八年降補湖廣右参议兼佥事,二十九年升湖廣副使,管征苗右路軍事,卒于官。贈太僕寺少卿。
家族
曾祖張瑺,贈都察院左都御史;祖父張傑,贈都察院左都御史;父張永明,曾任都察院左都御史 贈太子少保 諡莊僖。母楊氏(封夫人)。永感下[4]。兄张天驭(典史);张天秩(贡士);张天相(监生);张天驥;张天枢。
参考文献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鄉試榜 |
---|
中式舉人 150名 | |
---|
|
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1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