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作为一个地理区域的名称,最早始于战国时期,当时秦國人称崤山、函谷关以东的地区为“山东”[1][2],为一个地域性的泛称。由于战国七雄之中,除秦國以外的韩、赵、魏、楚、燕、齐六国都在崤函以东,故也有“山东六国”之称。[3]
战国之后的秦、汉等所称的“山东”一般也是指的崤山或华山以东的地区。
到唐宋年间,“山东”则主要指太行山以东的广大黄河流域。包括今天的河北省、山东省,以及河南省的部分。但唐代末年,就已经有人用“山东”专指齐鲁之地。[4]
金朝,设立“山东东路”、“山东西路”两行政区,“山东”开始作为明确的行政区划概念出现。之后,明朝设“山东行省”[5],后改“山东承宣布政司”[6],清朝设“山东省”沿用至今[7][8]。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