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省,是中国从隋朝和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唐高宗時曾一度改稱西臺;武則天時稱試鳳閣;唐玄宗時一度稱紫微省,民間稱之中堂。
沿革
中书省是中央政權體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叫做熟擬,亦稱熟狀擬定,有詳擬定稿之意[1]:66。中書熟擬送呈皇帝,皇帝只親覽批閱,御印可其奏,稱印畫[1]:66。經此手續後,便可降出奉行[1]:66。即是說,皇帝在政府所下一切最高命令有其同意權,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1]:66。除中书省以外,还有负责审查诏令内容的门下省,以及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的尚书省。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则为执行机构。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不过,唐代三省制在建立不久就开始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於皇权对於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元朝政府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臺分掌政、军、监察三权。由于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地位较前代尤为重要。中书令通常由皇太子担任。中书省除为决策机构外,还负责直接管辖首都大都附近的腹裏地区。在腹里地区以外,在全国各地设置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初为中书省派出机构,後演变成為省級地方政府。
明朝初年,沿袭前朝,由中书省统六部。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其中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2]。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書令[3]。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4]。原中書省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5]。
属官
隋唐宋元之演变
明初废止前
中書省结构中有[6]:
中書省屬官左、右司中:
- 左司郎中,正五品
- 右司郎中,正五品
- 員外郎,正六品
- 都事,正七品
- 檢校,正七品(洪武二年革)
- 照磨,從七品(洪武二年革)
- 管勾,從七品
參議府(吳元年革參議府):
都鎮撫司(甲辰十月改隸大都督府):
考功所(洪武元年革):
参考文献
引用
- ^ 1.0 1.1 1.2 1.3 錢穆.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香港: 人生出版社. 1952.
-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
- ^ 《明史》(卷109):“中書令時中書及都督府議倣元制,設中書令,太子為之。太祖曰:「吾子年未長,學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禮師傅,講習經傳,博通古今,識達機宜。他日軍國重務,皆令啟聞,何必作中書令乎?」遂不設。”
- ^ 《明史》(卷109):“明太祖初壹海內,仍元制,設中書省,綜理機務.其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參政,而吏、戶、禮、兵、刑、工六尚書為曹官.行之一紀,革中書省,歸其政於六部,遂設四輔官。”
- ^ 《明史》(卷72):“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誅丞相胡惟庸,遂罷中書省。其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
-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從二品,以統領红職.置屬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都事、檢校,正七品,照磨、管勾,從七品.參議府,參議,正三品,參軍、斷事官,從三品,斷事、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鎮撫司,都鎮撫,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鎮撫司隸大都督府.吳元年革參議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二年革照磨、檢校所、斷事官.七年設直省舍人十人,尋改中書舍人.”
来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