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瀛文學獎,台灣的地方文學獎之一,由台南縣政府主辦,台南縣政府文化局、台南縣文化基金會承辦,創立於1993年,於每年7月徵稿。[1]
成立於李雅樵縣長任內,在陳唐山、蘇煥智縣長任內逐步擴大規模,為台灣最早成立的縣市文學獎。南瀛文學獎以「挖掘及培植地方文學人才,建立南瀛文學特色」為宗旨,並開方氣之先,設立傳統詩、文學部落格獎項。目前僅有台北市台北文學獎、南投縣玉山文學獎、宜蘭縣蘭陽文學獎等縣市文學獎設有傳統詩類。[2]
南瀛文學獎雖未設立閩南語文學獎項,然而歷屆文學傑出獎及創作獎得獎作品,有極多作品均以閩南語創作,亦有少數客語作品,洵為特色。
南瀛文學獎於首屆起,設有文學獎、文學新人獎。文學獎用以獎勵台南縣資深作家的創作成就與共獻;文學新人獎則意在鼓勵當地文壇新秀從事創作。首屆時還頒發特別貢獻獎給郭水潭。這兩個獎項都以結集出版的書籍為獎勵對象。
1997年,第五屆南瀛文學獎開始設置文學創作獎,分現代詩、散文、小說等類。2001年增設兒童文學類,2003年設立傳統詩獎,並將文學獎與文學新人獎合併為文學傑出獎,2006年又設長篇小說獎、劇本獎、文學部落格獎。2005年停頒文學傑出獎。
目前南瀛文學獎共設有文學創作獎、劇本獎、文學部落格獎,創作獎則分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兒童文學、傳統詩等五類。
參與文學創作獎者,須設籍或出生於台南縣者,曾於台南縣求學、就業、設籍而備有證明者亦可參賽。劇本獎則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賽,唯須以華文創作,並以台南縣的風土民情為書寫題材。
文學部落格獎項則凡是成立部落格,以華文書寫台南縣風土者,不限國籍均可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