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是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及地方组织法并未规定设置省级人大的常务机关。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其中规定:“县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1]。1980年1月,云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
常委 杨宁(兼统战部长) 冯志礼(兼纪委书记) 刘洪建(兼昆明市委书记) 杨亚林(兼政法委书记) 邱江(兼秘书长) 刘非(兼组织部长、常务副省长) 李石松(兼曲靖市委书记) 曾艳(兼宣传部长) 郑仲全(兼军区政委)